去年5月中旬停飛的臺灣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Far Eastern Air Transport Corp.,簡稱“遠東航空”)重組案日前在當地法院初步完成債權審查任務,投資團隊提出的重組方案預計在12月4日提交重組關系人聯席會議審議,如獲通過,遠東航空不但可望下月復飛,后續資金也將陸續注入。
遠東航空因財務問題于2008年5月停飛,但因并未宣告破產,法院在2009年4月底同意遠東航空重組,但一度沒有得到實質資金注入。兩岸定期航班開通后,臺灣航空業業績明顯好轉并被投資方看好。10月份樺福集團加入投資團隊,遠東復飛和重組計劃開始得到實質推動。
據臺灣媒體報道,遠東航空高層表示,經當地法院審查,遠東航空債務問題并不嚴重,公司也一直在為復飛進行努力,包括召回員工、派遣機師出境受訓等,因此對公司重組計劃獲得通過持樂觀態度。
據了解,遠東航空復飛后,除了被保留的兩岸航線,公司還計劃經營金門、馬祖等行情火爆的外島航線。
臺灣民航主管部門稱,遠東航空必須通過重組關系人聯席會議,與債權人取得共識,并通過法院重組案申請,才能夠申請復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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